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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2025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1-03 10:03:26 来源: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3

香格里拉市2025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巩固香格里拉市旅游市场整治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本年度查处的涉旅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案

案情简要:2025年8月11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查获导游拉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经调查查明,拉某是由香格里拉市寻奇旅旅行社委派,香格里拉市寻奇旅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拉某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香格里拉市寻奇旅旅行社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香格里拉市寻奇旅旅行社负责人江某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拉某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案例二: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案

案情简要:2025年8月26日,微信视频号用户“真相守望团”发布“云南纯玩旅行团竟出现各种进店、神棍、非法行医、强制消费,威逼利诱榨干游客的血汗钱”的视频。经调查查明,接待该视频用户旅行社为丽江和安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导游为和某某(导游证号:XX478XX),该旅行社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导游和某某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丽江和安旅行社罚款50000元(伍万元整)并停业整顿7日,对丽江和安旅行社负责人袁某某给予罚款3000元(叁仟元整);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导游和某给予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320元(叁佰贰拾元整)。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案例三:杨某某冒充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案

案情简要:2025年7月4日,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涉旅场所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在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诺西村委会藏房内杨某某身穿僧袍假扮僧人,向游客兜售土特产,市公安局将杨某某依法传唤调查询问,经依法调查查明杨某某系河南省南阳市人,在藏房内身穿僧袍假扮僧人向游客兜售土特产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和结果:杨某某的行为构成违法。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并收缴杨某某的僧袍一套。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案例四:香格里拉市某健康管理服务店违反当事人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行为案

案情简要:2025年7月9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香格里拉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的调度后,到香格里拉市某健康管理服务店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内摆放有联合检查组查获的9种丸剂产品及向游客销售的两单白色粉状产品,经查,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的当事人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和结果:香格里拉市某健康管理服务店的行为构成违法。经协调,该店经营者和某某现场对两单进行了退款。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处以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22953.71(壹拾贰万贰仟玖佰伍拾叁元柒角壹分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五:香格里拉市某藏文化博览中心违反当事人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案情简要:2025年8月25日,香格里拉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成员单位处置网络舆情微信视频号“真相守望团”发布“云南纯玩旅行团竟出现各种进店、神棍、非法行医、强制消费、威逼利诱榨干游客的血汗钱”的视频内容。经查,香格里拉市某藏文化博览中心的行为构成违法。

处罚依据和结果: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六:香格里拉某土特产屋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备案而未备案

案情简要:2025年3月26日,在接到香格里拉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工单后(香格里拉某土特产屋涉嫌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备案而未备的线索),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至香格里拉市某土特产屋开展现场检查。经初步调查发现,移交线索中蒋某在香格里拉市某土特产屋二楼对两名男性把脉问诊,香格里拉市某土特产店不能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香格里拉市某土特产屋应备案而未备案。

处罚依据和结果:香格里拉市某土特产屋举办中医诊所应备案而未备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案例七:蒋某未按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

案情简要:2025年3月26日,在接到香格里拉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工单后(蒋某涉嫌未按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的线索),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至香格里拉市某土特产屋开展现场检查。经初步调查发现,移交线索视频中蒋某对两名男性把脉问诊,蒋某持有《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诊疗地点与《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不符。

处罚依据和结果:蒋某持有《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诊疗地点与《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不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蒋某警告,并处10000元(壹万元整)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案例八:胡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案情简要:2025年8月26日,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香格里拉大队在国道214线香格里拉市箐口工业园区附近路段开展行政检查,当事人胡某驾驶云PD98XXX小型普通客车从丽江市出发至香格里拉市,车上载有乘客2名,收取费用1200元(每天300元,共计4天),经现场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胡某无法出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当事人胡某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处罚依据和结果:胡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香格里拉大队

案例九:白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案情简要:2025年10月4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香格里拉市尼西垭口附近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白某驾驶云RF19***车辆,从德钦县载4名乘客到香格里拉市,收取500元的车费,经执法人员核查,白某无法出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处罚依据:白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白某作出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香格里拉大队